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万州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万州人社发〔2023〕44号文件要求,结合高峰街道实际工作需求,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总人数为1人,岗位性质:非全日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峰街道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就业需求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脱贫人口等困难就业人员。因岗位设在石羊村,优先录用石羊村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高峰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报名材料: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高峰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高峰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高峰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岗待遇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待遇以补贴方式发放,每月补贴金额为1155元。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附件:高峰街道2024年9月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一览表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
高峰街道2024年9月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名称 |
岗位 数量 |
用工 性质 |
工作要求 |
薪资待遇 |
工作地点 |
1 |
保洁员 |
1 |
非全日制 |
完成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
1155元/月 |
高峰街道石羊村 |
附件: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2024年9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