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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

来源: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4-09-04 17:35:51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及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恒口示范区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按照省、市文件通知要求,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应聘人员,由区卫健局、党群局组织采取体检、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察考核合格的直接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采取考试方式确定人选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试方式为笔试形式,为一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考试范围:中医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恒口示范区疾控中心2楼会议室(恒口示范区集中村月滨南大道恒投御景嘉园隔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依据得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遇笔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笔试工作由区党群局、卫健局组织,邀请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监督实施。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hengkou.anka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考生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况以及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发布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当面提交申请复核。

三、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得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区党群局、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等,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对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党群局、卫健局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由区卫健局、党群局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名单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为参加笔试等招聘环节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四)考生凭有效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表》原件,于考试当天上午9:00前进入考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请考生留意笔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考场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0915-3613727

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0915-3629036

附件:1.恒口示范区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

2.恒口示范区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合格笔试人员名单

3.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党务群团工作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恒口示范区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

招聘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招聘

人数

资格审查

合格人数

考试形式

笔试

考核考察

恒口示范区中医医院—中医医师1岗位(2409140)

中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

1

恒口示范区中医医院—中医医师2岗位(2409141)

针灸推拿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

2

附件2

恒口示范区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合格笔试人员名单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专业

招聘

人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1

恒口示范区中医医院

2409141

中医医师2

针灸推拿学

1

王晶

1996-12-22

本科

学士

刘帅

1998-08-06

本科

学士

附件3

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1.笔试考试为一科,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只入场一次。

2.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表》在考务人员的组织下有序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安检后进入考场,将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4.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及其他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外指定位置。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含电子手表)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6.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及附件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等情况,了解考点路线地址和交通情况,提前到达考点,防止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