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农文〔2024〕60号)要求,为确保有效推动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切实增强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动物防疫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西华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的招募在自愿申报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人数
招聘特聘农技员5人,招聘特聘防疫员20人。
三、招募条件
西华户籍并在西华县辖区内从事农牧相关工作,主要从本县“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涉农毕业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农业种养能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等中招募。
(一)特聘农技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农业相关技术证书),
2、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防疫员条件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以上三条具备一条即可,同时还需满足:
1.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7.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的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特聘农技员:一是为我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指导基地建设,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配合当地基层干部,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引导致富带头人。
(二)特聘防疫员: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服从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管理,在基层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1、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等工作;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工作专业服务。参与动物疫病诊疗、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品采集、疫情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等业务工作。基层聘用的动物防疫员、检疫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5、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认人选、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
1.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技能考核。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相关证件(毕业证、资格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2.技能考核:视报名人员数量确定考核程序。若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达到1:3,先组织笔试,由专家组确定笔试命题并形成题库,组织笔试,阅卷评分,汇总数据。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到1:3的由专家组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专业技能现场答题;(3)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和业绩;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西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由西华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成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六、特聘专员待遇
特聘人员拟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的办法予以发放补助,每个特聘专员补助为一年3万元。
特聘专员不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
七、服务管理
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西华县特聘农技员、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特聘农技员(团队)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团队)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团队),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本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