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证处是霍山县司法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编外)1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品德良好;
2、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性别不限,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5、热爱法律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外地出差。
6、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7、聘用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
报名地点:霍山县人社局716室。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霍山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销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9月27日至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笔试、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聘用管理: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安徽省公证员助理指导规范》协助公证员办理辅助性公证事务。
工资待遇:月薪2400元,午餐补贴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发放。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4-5027576
县公证处 1895641901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564-5022427
霍山县司法局
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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