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第一小学见习岗招聘公告我校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品德优良且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
招聘对象
(一)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三、
招聘岗位
教学辅助岗、管理辅助岗,预计补录2人(男生、有教师资格证优先),以实际招录数为准。
四、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天津市居民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参加非法组织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此职务者。
五、
报名流程与时间
即日起至满额。
详询:15822383330
六、
录用待遇
2320×80%+200,再加全年意外险。
七、
录用方式
由学校应聘小组结合学校见习岗决定人选进行录用。
八、
聘用管理
见习合同期一年,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所安排的工作,学校按考勤制度对聘用教师进行考勤管理。
九、
特别提示
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工作安排如需调整,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公众号。因个人原因时间延误的,视为放弃。
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