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市办字〔2017〕212号)、《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1〕149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现将符合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安居资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人事处电话:029-88409163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9-88409404。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3日
序号 |
申请人姓 名 |
所在单位 |
认定部门 |
婚姻 状况 |
家庭 人口 |
住房情况 |
拟申请 保障类型 |
1 |
吴奇 |
运动训练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2 |
耿英汉 |
体育教育学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3 |
汤自龙 |
体育教育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4 |
马蕊 |
体育教育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