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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兴安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盟本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比选调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2024-09-02 17:11:51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度兴安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盟本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比选调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比选调动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成绩查询栏(网址:http://115.28.96.217:8022/cjcx/indexaspx)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4年9月5日8:30-11:30

(二)地点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四楼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遴选报名表》或《比选调动报名表》原件;

2.《面试通知书》原件2份(9月4日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学位报考者需将两个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全部带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聘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队伍的有关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等能够证明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需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单位编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有本单位盖章证明);

6.如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需有档案室工作人员签字、盖章);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资格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经历时间起止、证明人职务、证明人姓名及电话);

8.兴安盟的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具体要求

1.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各类材料并注意保管,如参加审核时因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资格复审,责任由考生负责。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签字并盖章,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兴安盟公安局和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巴达尔胡农场派出所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5日14:00-17: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遴选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均合格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签字并盖章。

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拟定于2024年9月7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具体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前,考生应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面试日期、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注意事项,避免因误读、漏读影响参加面试。

附件:1.比选调动划定分数线后取消录用数职位

2.遴选划定分数线后减少录用数职位

中共兴安盟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