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红树街道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缓解社区工作压力,增强社区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根据街道现状,面向红树全域招录网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河道安全巡视员、燃气安全排查员等人员等开展基层治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中: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3、残疾人(残疾等级在三级及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向的);
4、低保家庭成员;
5、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6、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提前在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及县区就业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金保”信息系统。
二、招聘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一)报名流程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3.报名地点:街道劳动办;4.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申请表》2份。(二)报名材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1份);3.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一)非本市户籍;(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已领取营业执照;(四)已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期满人员;(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用人单位和岗位要求(一)用人单位及数量计划设置岗位170个。(二)岗位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如报名人数大于岗位人数,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大者优先录用。
七、录用程序(一)审核:各镇街组织报名人员现场面试、初审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复审。(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和薪酬待遇手续,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备案。(三)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每年签订一次就业协议,试用期一个月,协议期限按照《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所聘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执行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同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咨询电话:红树街道劳动办:2822097
太平区红树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