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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双辽市人民政府     2024-09-03 14:17:41

根据《2024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按照考生总成绩和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参加体检人员。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2024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具体安排

(一)集结时间

2024年9月8日5:30时。

(二)集结地点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三)体检须知

此次体检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标准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同时请体检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如实填写体检表(表中只填写序号,不填写姓名,不准做标记),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至少禁食8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可先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先不做X光检查,待生产后再补检。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确保不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影响聘用。

5.医生可根据实际,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体检费:人民币500元/人(现金)。

3.到集结地点后,体检人员要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并上交到工作人员处保存。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严禁他人陪同体检,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自行体检的检查结果无效。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请事先书面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4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初审:李献跃

复审:马淑明

终审:许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