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在我县见习单位征集见习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为高校毕业生增强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竞争力提供更多锻炼机会。本次我县见习单位招聘见习生75名。(具体岗位要求如附件1)
一、报名对象要求及见习期限
1、报名对象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2023年-2024年)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良好。
2、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 11月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
1、联系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新田县人民政府东(府前路北)人防大楼1楼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104室)
咨询电话:0746-4719150
2、通过新田新就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就业见习模块线上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新田县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
6、个人简历一份;
7、各见习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四、补充说明
1、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以实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间计算)。
2、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见习单位需和见习人员签订《湖南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3、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实发工资不得低于辖区最低工资标准1700/月)具体数额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自主协商。并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未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不予纳就业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4、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不得重复参加见习。
5、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人员报道上岗一个月内将见习人员相关信息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内录入并上报审核,未及时上报审核造成的其他的损失由各见习单位自行承担。
五、线上报名与交流渠道
1、见习生交流QQ群:
2、新就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
新就业微信公众号 新就业微信小程序
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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