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公共卫生保洁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4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县就业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不限;
4.熟悉电脑操作;
5.工作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周六周日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路1号老公安局二楼,联系电话:0898-85523396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1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1年1聘(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后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