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桂林市兴安县拟录用张娟娟1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兴安县委员会组织部实名反映。
邮寄(送达)材料地址:广西兴安县三台路51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邮政编码:541399
监督电话:0773-6229293
附件:桂林市兴安县2024年度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1人).xlsx
中共桂林市兴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