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甘办字〔2024〕24号)和《甘肃省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甘社发〔2024〕3号)、《庆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庆市民〔2023〕151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社发〔2024〕19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推进我县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6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6名(其中:南关社区10名、北关社区5名、孙家川社区8名、悦乐社区4名、元城社区5名、上里塬社区4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要求
男性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家政服务等专业的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具有华池县户籍的居民(2024年9月1日前户籍在华池的);
(三)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四)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区急需的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县人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发布通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2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华池县南部新区华庆路176号)。
3.所需材料:
(1)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正面免冠蓝色二寸照片电子版;
(2)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一并提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10月16日—10月17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和基层党建等知识。
3.笔试时间:10月20日上午9:30—11:30。
2024年10月28日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华池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2024年11月10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全面考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11月11日公布面试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
(四)考察。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社区所在乡镇抽调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组)、派出所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察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五、聘用管理。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一年,如有工作经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所在社区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5年签订一次,报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严格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六、薪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岗位工资和职业津贴构成。岗位工资分1-12级,岗位工资中的80%作为基础工资按月发放,20%作为绩效报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岗位工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系数。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等职业水平证书的,按照每月2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华池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华池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中共华池县委组织部
中共华池县委社会工作部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