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员。现委托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聘用标准。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要求:
幼儿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证。
保育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明达街实验幼儿园、嘉明实验幼儿园、湖南路实验幼儿园、兴华路实验幼儿园、桥头王实验幼儿园、利民实验幼儿园、东关实验幼儿园、奥森实验幼儿园、站前实验幼儿园、风貌街实验幼儿园目前需求幼儿教师14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2名、保育员13人。如遇岗位调整,报考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分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5日17:00截止(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周日不受理。)
现场地点:星光聊城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712室(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181号)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三)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温馨提醒: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设任何考试培训课程和培训点;与任何培训机构均没有合作关系,谨防上当受骗!)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笔试考务费3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务费60元。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由用人单位进行分配,并在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录取后有一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后与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内幼儿园教师无寒暑假安排,首次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幼儿教师待遇:月薪资待遇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3000-40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待遇:月薪资待遇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3000-40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保育员待遇:月薪资待遇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2000-28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一线教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薪资180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本简章由招聘方负责解释。招聘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计划,并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8325199
附件:《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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