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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2024-08-30 08:49:51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藏党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江达县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5名。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江达县13乡镇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人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昌都市江达县籍优先,懂藏汉双语,年龄为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4.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江达县籍未就业大学生优先,有调解特长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四)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工作内容

(一)承办(协助)司法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或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或承办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二)协助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服务。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公共宣传活动。

(五)做好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8日至30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一是工作日期间考生本人可到江达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进行报名。二是将报名表发送至县司法局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地址cddqjdsj@163.com。

注:两种报名方式均有效,选一种即可,请勿重复报名,邮件统一署名为江达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姓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复印)、个人简历和1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通过邮件报名人员,请提供PDF形式的身份证 、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和1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江达县司法局和江达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江达政务”、“康巴v江达”、“江达人社”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9月7日

(二)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

2. 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县纪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藏汉双语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五)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县司法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等自行承担)。

(六)考察政审

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及待遇

(一) 录用

政审合格人员,由昌都市江达县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 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不含个人缴存“五险”),正式聘用后二类区乡镇工资4500元/月(含个人缴存“五险”),三类区乡镇工资4780元/月(含个人缴存“五险”)。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及江达县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八、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江达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895-4512853

附件:昌都市江达县2024年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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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司法局 江达县人社局

2024年8月18

江达县司法局2024年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