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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旺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汶上县南旺镇-政府信息公开     2024-08-30 13:13:41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济人社发〔2024〕3号)、《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汶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南旺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6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汶上县户籍;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招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期满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4、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

6、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8、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岗位数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024年南旺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相应岗位计划数根据招聘空岗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30日-9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

南旺镇各村村委会及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有关证明到报名地点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提供村级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由各村村委会统一将相关材料交镇人社所,镇人社所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民政办、组织办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审核并向各村进行反馈。

(五)民主评议:

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

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人员名单和选岗情况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各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县级审批:

县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南旺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镇政府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解释。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7-7213267

南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0537-7156356

监督电话:0537-7155696

附件:附件1、2024年南旺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南旺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