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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塔河县人民政府     2024-08-30 14:49:31

为做好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由补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考纪严明,坚持优化服务、阳光操作。

二、面试对象

参加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并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8:40,面试地点:塔河县教师进修校(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考生须在2024年9月3日早上7:50到达面试指定地点报到,8:10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逾期或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准考证的领取

请广大考生于2024年9月2日上午8:30-11:30,到塔河县公安局三楼312室领取。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准考证,如考生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需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由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抽调,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按规定程序参与面试评分工作。考官经抽签确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等能力,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考场设置

面试工作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及面试人员数量,设立1个面试工作组,面试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同时设置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

(六)面试成绩和最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第二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若无优先聘用情形,需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生成绩公布

按《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本公告要求计算考生最终成绩并核查无误后,最终成绩在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xalth.gov.cn)、塔河公安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纪律要求

(一)面试注意事项

①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在2024年9月3日早上7:50到达面试指定地点报到,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8:10后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按弃考处理。

②考试期间请考生增添衣物注意防寒保暖,合理安排行程。

③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关闭并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④考生不得穿制服(特定工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⑤考生在候考室内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按照顺序排号候考。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考生在答题时只允许报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⑥面试时间为10分钟,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回答3个问题,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候分,考生本人确认分数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不准外传试题,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⑦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按照指定路线在引领员的引领下出入,严禁大声喧哗,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⑧由于当天面试时间较长及避免因食物引起考生身体不适,考务办不提供水和食物,请考生自行准备当日午饭简餐及饮用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①未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的人员。

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考点的人员。

③未到指定地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抽签、候考的人员。

④进入候考室后发现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未上交)的人员。

⑤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饰物,经面试工作人员提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

⑥面试期间透漏个人相关信息的人员。

⑦候考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擅自离开候考室的人员。

⑧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面试的人员。

⑨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的人员。

⑩利用任何手段与外界联系的人员。

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五、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本次面试接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公务回避,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者,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xalth.gov.cn)、塔河公安公众号上公布。

附件1: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塔河县公安局2024年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人选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