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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招聘思政课代课教师的公告

来源:南京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2024-08-29 10:14:02

南京市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一所公办性质、全日制初中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2011年建邺区教育局与百年名校中华中学合作办学,全面引进先进管理,优质资源和丰富的课程资源。

因新学年工作需要,现招聘思政课代课教师1人。经面试、试用合格后,学校将委托人事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自聘人员劳动合同,待遇面议。

一、招聘岗位:思政课代课老师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学习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是在读研究生,需保证课堂教学及课后辅导时间;或退休不超过五年的骨干教师),相关学科教学专业;具备相关学科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有2年及其以上的初中教学工作经历,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在课堂教学大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区(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1、投递应聘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等。

说明:将应聘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道法代课教师,电子材料发送邮箱2570595187@qq.com;

2.资格审查及考核: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与考核。

(2)资格复审与考核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行放弃。

(3)复核地点:南京市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建邺区兴隆大街229号)

(4)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考核形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6)待遇说明: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学校将委托人事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自聘教师劳动合同(编外),享受自聘教师工资待遇。

本公告由南京市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负责解释。电话:13851601075 陆老师

仅限工作日8:00-11: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