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现面向全县特聘3名农技员、遴选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8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
(一)特聘人数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农技员3人。
(二)特聘对象
1.“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
2.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3.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4.“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人才。
(三)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
(四)职责与任务
特聘农业专家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县域内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把关等;特聘乡土人才主要任务是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
(五)聘任程序
招聘流程为: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公告→农技人员填写《平塘县2024年特聘农技人员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申请→镇级择优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认定→局党组会议讨论→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向申请人发送通知→县农业农村局与拟聘农技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特聘农技员管理
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实地测评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实绩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将解除服务协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待遇,服务劳务费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项目经费中列支。
(七)待遇
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管理情况,对其进行服务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补助时间最多为12个月,补助资金仅用于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一)名称数量
遴选5个条件较为成熟且具有承担实施项目相关内容能力的基地,其中:粮食生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4个、特色水果生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
(二)遴选范围
县域内农业示范园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等,符合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条件的基地。
(三)基地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能够推广使用1项以上2024年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附件4),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1次以上,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技人员和小农户等到基地学习培训100人次以上;
3.能够承担县级农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观摩学习任务;
4.基地需开展一项试验示范课题(农业主推技术应用、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引进、新技术试验);
5.粮食生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种植规模在200亩以上,特色水果生产基地1个,面积500亩以上;
6.粮食生产基地已承担县级粮油生产示范任务的优先推荐,水果基地获得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优先推荐。
(四)遴选程序
1.基地申请。基地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递交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2)、提交营业执照、基地承包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
2.择优推荐。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并上报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从申报单位中遴选出4个粮食生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1个特色水果生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报局党组审定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协议)。
(五)基地建设物资补助
对基地建设采用物化补助,物资总额11.2万元,从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
三、遴选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县内从事粮油、茶叶、蔬菜、水果、禽五大产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农户等具有农业科技示范作用的经营主体。
(二)遴选数量
全县遴选80个。
(三)遴选主体条件
1.推广应用至少一项平塘县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附件4)。
2.粮、油、菜种植类规模达到50亩以上,水果、茶叶、中药材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蛋鸡养殖1000羽以上,思想进步,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在当地种、养殖水平较高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般农户等。
3.能够积极配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产业,愿为其他农户普及科学种、养技术,帮助提高农户种养水平。
4.自愿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遴选主体程序
1.主体自愿填写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附件3)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向所属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申请;
2.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向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报名的示范主体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示范主体名单后报局党组审定;
4.入选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示范主体培育合同》。
(四)示范主体职责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3.按要求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4.接受技术指导员指导服务及技术培训。
5.推广使用2024年度我县发布的主推农业技术,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五)示范主体物资补助
对示范主体培育采用物资补助,每个示范主体补助价值1000元物资,从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4日。
(二)报名地点:所属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上报截止时间: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收集汇总推荐申报资料于2024年9月6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谭德猛;联系电话:0854-7221107
2.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书.docx
3. 平塘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