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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来源:屏山县人民政府     2024-08-28 16:13:21

2024年第9号

根据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用人单位用岗控岗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拟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各用人单位岗位名额、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安置信息见后表。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拟上岗时间:2024年9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政策享受期限查询由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

岗位名称

用人单位

工作地点

薪酬待遇

拟招用

人数

工作内容

岗位要求

咨询人和电话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保洁、保绿、保安

屏山镇人民政府

屏山镇东城、安上社区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会保险。

3

负责相应用人单位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应岗位工作。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屏山镇殷欢

0831-5881623

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