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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欧潭融媒     2024-08-28 14:18:52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录2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专业及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同等条件情况下,有政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定其他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gzssfjkfqfj@163.com,备注:XX(姓名)报名特岗材料,咨询电话:0797-8375522。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或其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情形,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科目一门,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写作水平。

3.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4.考试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最终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如面试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

1.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3.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可安排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法治赣州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