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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8-28 14:23:02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劳动仲裁调解1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共2名。

(一)招聘对象

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及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

1、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3、能力要求: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会Excel等各类公式应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认真细致、思路清晰、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四、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岗位工种劳动仲裁调解,主要从事劳动仲裁调解;岗位工种为基层就业服务协管,主要从事办公室文件收发和后勤服务。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17:00。

(二)简历投递:564146743@qq.com。

(三)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19942274377

(四)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反馈的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每月薪酬基本工资2100元+生活补助,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

八、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