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稳就业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要求。结合玛沁县实际,现将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玛沁县居住证》的未就业人群
(二)在规定年龄内,即男:16-55周岁;女:16-50周岁未就业人群
(三)2024年“雨露计划”毕业生未就业人员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含“青海人社通”手机APP申领的电子版)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按照省州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就业形式变化,招聘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
通过“玛沁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玛沁县就业局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
咨询电话:玛沁县就业服务局 0975-8383760
(三)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4张(填报名表用);
四、考试相关事宜
(一)笔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玛沁县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五、聘用与续聘
(一)新聘用人员按照拟聘用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就业局负责进行
(二)招考完毕后,新聘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与县就业局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玛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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