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院将对2017年8月31日之前在我院工作且当时身份为编外人员的职工,一次性补缴当年欠缴的社会保险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缴对象
2017年8月31日之前在集安市医院工作的编外人员。
二、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个人参保证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吉事办”查询并打印)。
三、登记地点
集安市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四、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6日16:00之前。
五、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看到本通知后,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6223618
集安市医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