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七)》公告002管理辅助1和003管理辅助2岗位户籍要求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原招聘户籍要求中 “慈溪市户籍(以2024年8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调整为“慈溪市户籍(含庵东镇和崇寿镇)(以2024年8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其他事项不变。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