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魏都区城管局党组织研究,报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厕保洁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魏都区户籍或在魏都区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并经魏都区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男性满5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显示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社会保险无法转入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招聘只针对魏都区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招聘对象,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本次计划招聘15人,岗位为魏都区辖区内公厕保洁。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路与仓库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公厕管理办公室二楼)
咨询电话:0374-2788657
(二)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五、聘用和公示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岗位实习7天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公告将于魏都区政府网站发布,由魏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魏都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