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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4-08-13 20:44:31

按照《2024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时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淄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时间: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8月14日早上8:00淄川区卫生健康局门口集合。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个人自带)。

(一)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

1、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1、2024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4、放弃考察、体检工作声明书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