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应聘宁陕县相关招聘岗位,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宁陕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3楼301室(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115号原花园宾馆)。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的资料
①《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
(三)工作流程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1套单独装订),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有关材料逐一核验合格后,在报名表上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印章。资格审查单位留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留存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印章的报名表(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按照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审核所须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所须材料的,按放弃应聘资格对待。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保证资审当日在查询有效期内)。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考试公告。考试公告将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未按期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宁陕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