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班玛县教育持续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班玛县教师结构性紧缺等问题,并结合班玛县教育实际,现面向果洛州公开招聘临聘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3.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及初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相关部门认定在各类招考中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
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传染病、精神疾病、重大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16日24:00
2.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17日18:00
3.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17日24: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http://qhdhc.pzhl.net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5.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②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③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原件扫描件;
⑤《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⑥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登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⑦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核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设在西宁,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登录http://qhdhc.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各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1)临聘教师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备课30分钟,面试15分钟,面试分值为 100 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2)学前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试讲+才艺展示)进行,面试备课30分钟,面试15分钟,面试分值为 100 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3)出纳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份,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4.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登录http://qhdhc.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
1.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报考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体检、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逾期未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班玛县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政审表》并加盖公章。逾期未参加政审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则不予聘用;
2.临聘教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临聘教师聘用期内,教育局或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每年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参照《班玛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临聘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4.临聘教师必须服从教育局的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上岗后须在岗满一年后方可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其他岗位考试。
5.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岗位编制减少或取消的,该岗位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6.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一)小学语文、初中语文、初中思政、小学数学、教育局出纳岗位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月应发工资55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规定分别由县级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占教师序列编制(后期不予纳入正式编制)。
(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为40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月工资中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统筹代缴),聘用人员工资从上海援建人才培养项目资金中支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聘用,直至上海援建人才培养项目结束,聘用自行终止。
五、需说明的事项
1.报考人员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2.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4.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媒体、平台或个人散布关于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否则不计成绩。
7.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单位。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青海点汇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楼13楼
电话:0971-6514453
2.监督电话:
班玛县人社局 0975-8322386
班玛县教育局 0975-8322773
班玛县教育局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