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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简章

来源:松桃网     2024-08-12 08:46:21

为充实全县部分学校师资,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60名专任教师到相应学校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依照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三、选调对象

1.城区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县除蓼皋街道以外的27个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2.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面向户籍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或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

3.县职校、高中面向已清退98名在民办高中任教在职在编教师。

4.根据教师富余情况,除蓼皋街道以外的27个乡镇(街道)分为A类和B类,A类乡镇(街道)有世昌街道、太平街道、九江街道、盘石镇、长兴堡镇、黄板镇、木树镇、盘信镇、寨英镇、冷水溪镇、乌罗镇、牛郎镇;B类乡镇(街道)有大兴街道、迓驾镇、甘龙镇、永安乡、瓦溪乡、大坪场镇、妙隘乡、平头镇、孟溪镇、大路镇、普觉镇、石梁乡、长坪乡、正大镇、沙坝河乡。

5.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合理安排教师参加本次选调,原则上,A类乡镇(街道)控制在乡镇(街道)教职工人数的15%-25%间,B类乡镇(街道)控制在乡镇(街道)教职工人数的10%-20%间。

四、选调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20个岗位160人,其中:高中、职校选调9个岗位32人,小学选调9个岗位75人(含县直小学直调教师,乡镇小学25人),幼儿园选调2个岗位53人(含乡镇幼儿园7人)。选调岗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五、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不含基层认定)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截至2024年8月31日,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报考高中、职校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具有相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要具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城区小学职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证明表》中报考条件之一(详见附件4)。

(七)直接选调条件: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在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同类校同级同科排名前三名(含轮岗交流到县直小学的教师)直接选岗调入县直小学,职称不受影响,按原岗位等级给予续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未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最近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

7.经“县选调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

六、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选岗、考察、公示、试岗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选调办”在“松桃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

3.每位参加选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资料:

(1)《附件2: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或《附件3: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龄超40岁的高级教师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中,符合第1条的,需提供教学成绩证明原件(所在教育管理中心出具)、或年度考核复印件、或奖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2条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7)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所需复印件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名单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松桃网公示。

6.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选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5:00-18:00到县第三幼儿园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1.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

2.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70分,课标、教育理论30分。

3.考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成功报名教师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松桃网公示。

5.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选岗。

1.直调选岗

直调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3:00到县教育局13楼选岗,逾期作为自动放弃直调资格。

(1)城区小学岗位数首先满足直调,剩余岗位数用于选调,选岗后不得调换和更改。

(2)直调选岗方式

①第一名优先选岗,其次第二名,最后第三名。

②同名次六年级优先选岗,其次五年级、四年级、三年级、二年级、一年级依次选岗。

③同年级同名次期末平均分高的优先选岗。

2.选调选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高的优先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一轮,选岗后不得调换和更改。

选岗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办”牵头,选调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乡镇学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若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松桃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拟选调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试岗。城区小学和幼儿园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按要求到所报考岗位进行为期一个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的跟班试岗。试岗期间,试岗人员在原学校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报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回原学校工作。选调人员职称在有岗的条件下按政策续聘,无岗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做好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参加本次选调。

(三)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调办”。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856-2832123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2322983

县教育局0856-2836108

附件:

附件1: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

附件4: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证明表

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