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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2024-08-09 17:28:31

根据《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40-11:30,下午14:4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广东韶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原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751-8468118。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各项信息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四)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资格复审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的内容

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公告》规定执行,重点核对考生报名表信息,重点审查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完毕后,审核人员在考生《报名表》中的“资格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中的“个人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资格复审需本人到现场参加,不可委托他人代审。

五、其他事项

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请入围面试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