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关于开展市本级事业单位第五轮(2024.08.01-2027.07.31)全员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集宁师范学院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办法》(集师发〔2024〕51号)文件,按照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经校党委办公会审议决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第五轮(2024.08.01-2027.07.31)全员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聘用办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部门岗位分级聘用领导小组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部门聘用结果、《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部门公示及相关岗位聘用佐证材料,报送对应校级聘任领导小组。党政部门、教辅部门按业绩名次排序结果报送。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学校评审审批,确定聘用人选后,下发岗位代码,各部门将《备案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于8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
(三)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再通知受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联系人: 王祯祺 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分级聘用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部门制定)
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本人填写)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部门填写)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本人填写)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人填写)
7.《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说明
8.《指标分配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8月8日
(附件1)集师党发〔2024〕92号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分级聘用方案》的通知 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