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经开区教育领域用人需求,现招聘聘任制教师(非在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13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北京亦庄实验小学、北京亦庄实验中学、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北京市建华实验亦庄学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幼儿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幼儿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第一幼儿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第二幼儿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幼儿园,拟招聘21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其他条件栏“限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已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部分招聘范围包含“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条件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政策要求的,可择优办理毕业生引进。
(五)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26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六)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8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4日下午16:30,登录北京亦庄国际人才发展集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zhaopin.etowntalent.cn/portal/),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开。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视情况进行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公告将由招聘单位进行发布。
(四)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的评分确定名次;主考官评分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及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由招聘单位进行发布。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招聘岗位、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有关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67832044。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领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任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13031006902; 010-6780379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领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任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领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任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