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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成绩公示及体检公告

来源:应城市人民政府     2024-08-07 16:30:02

按照《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对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考生94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83名,11名考生缺考。笔试成绩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体检时间半天。

(二)集合地点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应城市汉宜大道50号)一楼大厅,体检对象请于8月13日上午7:30到达集合点,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对象

人员名单见《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2.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携带现金自理(约400元,实际费用以指定体检机构结算为准)。

3.体检对象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4.妊娠期体检对象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延期体检申请报应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备案,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应城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6.体检对象按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7. 体检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家长或其他人员陪同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三、其他事项

考生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体检对象通过电话联系,不再另发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2-3266275 0712-3237503

附件1 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x

附件2 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