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
(三)坚持采取德才兼备考核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岗位资格要求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技术职称资格。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点赞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学生。
四、待遇
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临聘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执行。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月13日。
(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需投递个人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含: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交医院办公室。后期通知考核审查时提供资料原件。
(三)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考试和面试为与报名岗位相符的专业知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2人及以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由医院办公室负责通知报考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四)体检:体检标准按照《2021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自行到有体检资质的专业机构体检。(五)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和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六)公示:体检合格后,在福禄镇卫生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璧山区卫生健康委登记备案。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福禄镇卫生院纪检组织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文丰街11号。联系方式:罗老师,157302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