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共有39人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见附件)
《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4-8324039、0474-8303202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请于公示期结束后履行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6日。
(二)市直单位中报考市民政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到市民政局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考市卫健委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直接到报考单位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各旗县市区拟聘用人员由各旗县市区卫健委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四)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