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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来源:韶山市人民政府     2024-08-05 10:45:41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卫发〔2023〕4 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16 个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县市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卫基层发〔2024〕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韶山市基层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和乡村医生状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彭乐

副组长:肖立伟、刘 术、成早阳、肖灿辉

成 员:彭利霞、蒋亚慧芝、喻红兵、沈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韶山市卫健局,沈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杨帅、黄自强、田智、庞强、王君杰、刘呈志等。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韶山市卫健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认真执行有关监督制度,并通过多种途径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考生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2024年韶山市卫生健康局面向辖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人,计划和岗位信息详见《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查阅。

四、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其他要求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一级乡村医生资格。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 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 8月14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15办公室;联系人:刘呈志(13875950207)。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需上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4.资格审查内容。

(1)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湖南省一级乡村医生确认文件复印件;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5)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领取地点: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15办公室。

(三)考试流程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

3.合格分数线。岗位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由市卫健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韶山市卫健局人事股0731-55682137,联系人 黄自强

韶山市卫健局基卫股13875950207,联系人 刘呈志

监督电话:中共韶山市纪委韶山市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13762233118

中共韶山市卫健局党委 0731-55661110

附件1.韶山市卫生健康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计划与岗位表.docx

附件2.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韶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