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共20人,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4年8月8日(星期四)
三、体检工作安排
考生于2024年8月8日早上6:00到达县人社局一楼101会议室集合听取工作安排。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及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等(预缴费用800元,体检结束后多退少补,可微信转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三)女性考生如有怀孕,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X光和妇检暂时不做,待生产完成后再做该两项检查。
(四)家长、亲属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尾随,体检当天考生携带的手机等物品,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考生必须服从管理,有事需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地点自行活动。
(六)考生在体检时,不得向医生透露个人身份信息,不得与医生交流、咨询体检情况。
六、体检相关规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745-6222049
附件:1.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对象
2.体检注意事项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1
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对象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备注 |
1 |
杨前程 |
2024012315 |
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管理岗位) |
|
2 |
杨文迪 |
2024022605 |
县陆港事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
|
3 |
彭娜 |
2024032320 |
县公证处(管理岗位) |
|
4 |
李莎 |
2024040304 |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一) |
|
5 |
蒲玲丽 |
2024052413 |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二) |
|
6 |
范宇 |
2024062704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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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吴慧颖 |
2024072708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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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杨丝 |
2024080516 |
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
|
9 |
徐江苹 |
2024092803 |
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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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袁梧明 |
2024092802 |
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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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张彬 |
2024102815 |
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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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艾自铭 |
2024102821 |
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二) |
|
13 |
姚辉 |
2024102812 |
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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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向健铭 |
2024110613 |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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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郭雯静 |
2024120805 |
县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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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杨长钊 |
2024130818 |
县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二) |
|
17 |
姚馨 |
2024141206 |
县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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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张珈境 |
2024152420 |
县乡镇自然资源所(管理岗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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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刘阳 |
2024162203 |
县乡镇自然资源所(管理岗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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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雷兰宇 |
2024172512 |
群众信访接待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
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使用手机,不得有家长跟随,个人物品统一由工作人员进行保管,放置在指定地方。
二、体检过程保持平稳心态,紧张情绪会影响某些项目的体检结果。
三、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根据分组情况和考生体检序号有序体检。不可透露个人信息。
四、考生进行验血、B超、测血压、尿检后再统一早餐。尿检建议取中间段尿样。
五、在工作人员带领下逐项逐人进入各体检室体检,不得擅自离开小组单独体检,不得向医生透露个人身份信息,不得与医生交流、咨询体检情况,不得围观医生,在体检室外候检时要保持安静。
六、怀孕考生不进行妇检和X光透视检查。
七、考生相互监督,工作人员只受理考生的现场举报。
八、体检项目完成后,考生暂不离开体检区,在指定休息区等待体检结论。
九、中餐和中午休息期间仍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离开体检队伍,不得使用手机。
十、体检结束后,考生应保持手机通畅,便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