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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来源: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05 17:53:41

根据《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和《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的人数,依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谢昌贵等59人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

2.体检报到地点: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院(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

3.报到要求:请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和签字笔1支。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30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零钱)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集中报到。考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报到,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3.确认体检合格后,考生档案不在陆川县的,请将个人档案由原档案托管机构进行密封并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至陆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地址: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可到陆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考察安排在8月中下旬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确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志愿服务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报考人员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请与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联系。

以上公告,请互相告知。

联系电话:0775—7236082(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5—7233216(县卫健局人教股)

附件:1.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2.体检考生须知.doc

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