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綦江籍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及专业(方向)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二)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A栋711。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咨询电话:023-87260786(吴老师)。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六、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考察人员,主要对政治思想品格、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区人力社保局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工作。试用期1个月,工资不低于綦江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