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安新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安新县2024年拟公开招聘教师350人,其中:普通教师岗位200名,有三年教学经验岗位1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普通教师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6.有教学经验岗位年龄要求18-40周岁,须具有从事本学段及专业任教经历连续3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学校教学一线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与任教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8.取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或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9.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且在聘任期限内的,须提供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毕业生,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1.2024年8月5日9:00至2024年8月11日17:0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http://hebrsks.com/#/e/axzp202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于2024年8月12日17:00前缴纳考务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24年8月15日开始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阅读理解、时事政治知识等,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两科合并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③有工作经验考生提供与任教学校签署的正式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并由当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必须服从教育局安排,原则上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单位不提供食宿。
五、政策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新县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纳入安新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3.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申领后,按持卡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岗位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安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nxi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报名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技术咨询电话:0311—68002185
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16(安新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2—5321039(安新县公共服务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