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岳阳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包括科级副职及以下职位职级。法官遴选职位为三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等级职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岳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
岳阳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岳阳市所属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岳阳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含垂管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法官遴选的等级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法官、检察官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所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认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在现任职务岗位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24:00,报名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省直机关职位见《2024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一个岳阳市市直机关职位,同时选报两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应保持一致。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市直机关的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度岳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本人《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报名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如遴选机关要求现场报名审查的,应经遴选机关现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4.缴费。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24: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5.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24: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考人数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经市委组织部批准,遴选机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笔试
公开遴选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A、B卷,A卷考综合文稿写作一科,B卷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设在长沙。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笔试成绩可同时应用于省、市直机关公开遴选。
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9月下旬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机关按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遴选机关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在报考该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市直机关面试对象与省直机关面试对象出现交叉时,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一般不超过5︰1。需要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面试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在面试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测试主要范围和考试方式由遴选机关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占面试总分30%的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遴选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应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岳阳红星网以及拟调入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明确有试用期的,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对象在公告发布前新晋升职级或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及时办理任职手续。遴选机关可根据遴选职位要求,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在职数范围内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四、重要提示
1.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以及报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岳阳市公务员遴选考试。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人员须在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0—888903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