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不限,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3.学科老师具备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要求与报名方式
岗位编号 |
岗位 名称 |
数量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地址 |
1 |
语文老师 |
9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梅堰实验小学南校区 (原梅堰儒林第四小学 ) |
2 |
数学老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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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语老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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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术老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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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老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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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育老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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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学老师 |
1 |
应聘人员请扫描二维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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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9901493827
三、报名和审核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保记录及资格条件中所需材料、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审核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择优电话通知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报名人员在异地的组织线上视频面试,报名人员在苏州本地的组织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合格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根据面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管理
经用工单位(学校)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公司(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将录用人员委派学校(用工单位)担任教职。当同一招聘岗位的其他区域岗位出现空缺时,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剂。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