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及早就业,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再次开展我县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范围
全县范围内能够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和条件,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我县境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且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2.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见习岗位设置必须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技能,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甘肃生源高校毕业生和进行了失业登记、具有甘肃户籍的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政策待遇
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3个月后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补贴包括财政承担的见习补贴和见习单位承担的岗位补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单位承担(临泽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1.见习人员申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见习单位申报。见习岗位单位申报时,请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publicservice/home),法人办事注册登录→见习单位申请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发布见习岗位提交人社部门审核。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类证件复印件和单位简介;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类证件复印件及单位简介;社会组织需提供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相关证件,同时填报《临泽县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3.申报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30日。本次申报为今年最后一次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评估认定
县人社部门对见习场所、开发见习岗位情况、管理制度、经营等进行考察评估,合格的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三)双向选择
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向对接”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办理选派手续,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并于次月10日前申报上月就业见习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至就业见习人员单位基本帐户,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申报地址:临泽县天鹅湖大楼二楼临泽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滨河路113号)
联系人:李玉梅 李雅婷
联系电话:0936-5520201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