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医院为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从业禁忌症;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岗位条件及人员数量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543720865(建三江医院招聘群)QQ群,并在QQ群共享中下载《建三江医院公开招聘诚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yyzp@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8时-2024年8月7日17时止。
3.报名联系电话:0454-5808592,联系人:朱娜。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8日(周四)8时至11时。
2、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地点: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一楼东侧103室。
3、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4、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报名专业所需的学历证书及所提供学历的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等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新生入学高考成绩三联单(通过考试合格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建三江地区户籍报名人员提供);
(3)有效身份证;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2张;
(5)电工岗位提供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本次招聘的岗位中,除临床、医技、社会化用工电工岗外其它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的所有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不含)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不超过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专业答题形式进行,满分为40分。
3.考试实行加分制,并计入总成绩,具体加分事项如下:
(1)建三江地区户籍加4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临床、急诊、社区医师岗位有执业医师证加2分;规培证加5分(两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四)体检
体检时间以考试结束通知时间为准,一般为考试次日。根据考试总成绩(总分需达60分及以上),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反映拟聘人选有不符合录用要求的情况,建三江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则不予录用。
三、录用及工资待遇
1.合同制人员:按照企业劳动合同制岗位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企业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建三江医院组织相关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聘用后签订企业劳动合同,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及建三江医院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2.社会化用工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月基本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发放基本工资+相应岗位绩效工资。由建三江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建三江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