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粪肥还田,提升耕地地力,推动沽源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沽源县申报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按照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6号)、《2024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支持对象主要是县域内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由沽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方案和资料进行现场评审,并及时将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
请有意愿参加此项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2024年8月6日之前上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项目实施方案、企业征信、粪污处理技术路径、场地租赁合同、相应农业机械设备、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参选确认书、参选市场主体承诺书等内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联系人:陈慧宇 联系电话:0313-5812389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沽源县2024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遴选文件
遴 选 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遴选公告
第二章评审方法
第三章 参加遴选文件格式
第一章 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沽源县2024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6号)、《2024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遴选项目新参加的市场主体,遴选人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2.遴选内容和遴选范围
2.1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县域内提供粪肥收集、发酵处理、机械施用服务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2.2市场主体为县域内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范围为沽源县域内。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结束止。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参选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参选人需有运输车,铲车、钩机或翻包机,撒粪车等农业机械;
3.4参选人必须有粪肥发酵场地,以面积大小确定实施面积;
3.5参选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24年项目结束后如果市场主体完成了规定任务量、且考核合格,2025年征求市场主体意愿,无需再遴选、可继续参加2025年项目实施。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纸质参选文件7份加盖公章提交(A4 纸打印并胶装,要求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
4.3遴选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
4.4递交纸质遴选文件地点:沽源县农业农村局210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5.踏勘现场
遴选人根据参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并拍摄照片作为参选条件。
6.联系方式
遴 选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陈慧宇 联系电话:0313-5812389
第二章 评审方法
沽源县2024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市场主体遴选结果确定方法:
1.营业执照:是否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粪肥处理、生产、销售等资质;
2.法人条件: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名单的法人或企业不得参加项目实施;
3.企业固定资产情况:以发票为准;相应农业机械设备、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4.粪肥发酵场地情况:租地合同及场地照片;
5.是否有养殖企业:有养殖企业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实施;
6.实施方案是否详细合理、粪污处理技术路径、财务制度等内容。
本项目遴选的市场主体,只要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条件,即为中选人。符合性评比是强制性检查,凡不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市场主体,均视为不合格。评审人对符合“强制性检查”的打“√”,不符合的打:“×”,“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有一项不符合的即视为“不通过”。
遴选委员会在强制性检查的原则上进行投票,票数过半者中选。如评比委员会成员有不一致的意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即评比委员会人中2/3人赞成为通过,2/3人反对为不通过。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