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优育强一批村级后备力量,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青年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村级“青年委员”1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
2.遵规守纪,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志于农村工作,热心村级事务;
4.身体健康;
5.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莲花县;
6.中共正式党员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被接收为正式党员;
7.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及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
8.年龄一般应在32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岁,或本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表扬、表彰、记功等特别优秀的,经县村级“青年委员”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复查复核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9.严格执行村干部回避制度,目前已经在村级岗位工作的后备力量不能报考。
10.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组织观念不强,身为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法治意识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的。
2.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中共党员信仰宗教的。
5.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6.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7.在安全生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8.存在侵占、挪用、截留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9.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人选考察、体检、结果公示、正式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填写电子版《村级“青年委员”报名表》,同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102230598@qq.com。
2.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到莲花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莲花县人民政府大院进门右侧三楼综合股,联系人:刘吉平,联系方式:18720841867,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及各乡(镇)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村级“青年委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
②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身份证、党员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1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及电子版;
④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
⑤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结束后,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委社会工作部、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民政局及莲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面试
1.面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人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各有关乡(镇)组织专班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公立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结果公示、正式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村级“青年委员”名单,并在莲花发布、红色莲花微讯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根据缺额村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直接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由各有关乡(镇)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相关待遇参照有关文件执行,并由各有关乡(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
四、薪酬待遇
按照基本薪酬标准+绩效考核补贴落实薪酬待遇。基本薪酬按专业化管理一级职级村党组织书记薪酬的80%确定,为2280元/月;绩效考核补贴由乡(镇)党委参照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考核确定绩效薪酬,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三个档次,标准为每月400元、600元、8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遵循“退一补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经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委社会工作部、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民政局、有关乡(镇)党委同意后组织体检和考察。
(三)本公告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委社会工作部、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委社会工作部、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民政局集体研究决定。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莲花县委组织部、莲花县委社会工作部、莲花县人社局、莲花县民政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