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公开招聘公告》,现已完成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名单。体检和政审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政审其中一项不符合录用标准情形的不得作为拟录用人选,按照顺序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1.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间:2024年7月30日早上8:00。
3.体检地址:红河县人民医院二楼体检科统一进行体检
(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松花街4号)。
(二)时间安排
体检报告提交时间:请将体检报告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至红河县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三)有关事项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一)考生于7月31日前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生为中共党员的,于7月31日前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
四、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符合条件候选人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拟录用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应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不按公告规定时限及时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2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地址或联系方式进行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73-3036304
地址:红河县迤萨镇东兴街(全成宾馆和广福修理厂中间)红河县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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