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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关于择优调入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克东县人民政府     2024-07-27 15:58:41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克东县决定择优调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调入范围

齐齐哈尔市域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择优调入计划

计划择优调入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克东县择优调入职位计划》(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3.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职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职位的,具有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财会、项目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报考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职位须具有一定文字基础;报考县委社会工作部职位的,文秘、财会专业的优先;

5.报考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含当月);其他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含当月),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以后出生,含当月);

6.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中关于服务年限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四、择优调入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择优调入公告在克东县政府网站、“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清风克东”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edonggbz@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姓名)报名材料。实行报名承诺制,相关纸质材料可在考察环节一并提供。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县委组织部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4320002。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干部本人填写的《2024年克东县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电子版照片(标注单位和姓名);

4.《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扫描件,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克东县委组织部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克东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佐证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查结果由克东县委组织部以适当的形式向报名人员本人反馈。

3.资格审查贯穿择优调入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克东县委组织部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调入资格。

4.报名人员需随时关注克东县政府网站、“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清风克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克东县委组织部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竞争择优

采取择优比选、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择优比选(报考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职位的需进行笔试)。重点了解人选基本资格条件,工作经历、阅历,政治素质表现,综合素质能力等情况。

2.面试。根据择优比选结果,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分值为100分。如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原则上可缩减或合并该职位的择优调入计划。特殊情况,经克东县委组织部研究报县委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3.时间、地点、要求。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克东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笔试、面试资格及后续各环节资格处理。参加笔试、面试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如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

在面试结束后和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调入数量条件,按调入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1.考察。考察工作由克东县委组织部联合调入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2.体检。体检工作由克东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调入人员

克东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入人员。

(八)公示

拟调入人员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

六、特别提醒

1.原则上报名人员应按照调入职位明确的职级层次平级报考,调入后兑现相应职级待遇,并服从岗位分配。

2.考察(体检)人选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体检)前或考察(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克东县委组织部提出。

3.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克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克东县择优调入职位计划》

2.《2024年克东县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