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明溪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务辅助岗位,仅限男性。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一)积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三)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办公软件,具备熟练驾驶小车(C1)及以上车辆的优先录取。(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或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联系人:方警官13850896161。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扫描件照片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3850896161@163.com。
3.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直接与明溪县公安局签订劳务合同,并派至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关岗位工作。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单位代缴、个人缴纳部分),另有加班费、工龄补贴、节日慰问等福利,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